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二、报名安排
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注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上半年
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
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
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下半年
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
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
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网址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
(三)开考专业
我市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专业32个(4个专业为过渡专业),其中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13个,详见附件,考生须在我市开考专业中选择报考。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已经在宝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四)报名办法
1.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点击“首次报考专用注册入口”进行注册,获取预报名号。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考生首次报考注册成功后,点击“首次报考信息查询入口”,凭预报名号、密码登录,可查看注册信息、修改注册信息、修改密码和预报名号打印。
如果考生忘记预报名号或密码,点击“首次报考信息查询入口”,点击“找回预报名号和密码”进行找回。
2.首次报考考生信息确认。渭滨区、金台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
3.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
4.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
(五)准考证打印
自学考试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
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
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
三、考试日程
上半年:4月15日、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下半年:10月28日、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要求
(一)做好报名宣传工作。各县区考试管理(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办法、政策规定和特点优势。要做好考生报名政策咨询和报名引导工作,积极为考生报考提供便利。要利用报名之机,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好信息确认人员。渭滨区、金台区要高度重视首次报考生信息确认工作,提前确定人员、熟悉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合理规划考生信息确认时间。审核过程中仔细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首次报考考生信息采集真实有效。
(三)加强联络,妥善处突。各县区考试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节假日的值班工作,确保考生双休日报名不受影响。及时处理报名期间的困难和问题,遇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附件: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鸡市开考专业
一、本科(19个专业)序号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经济学金融学类金融学020301K2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3法学法学类法学030101K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0305035教育学教育学类教育管理*3401016学前教育0401067小学教育0401078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0501019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05020110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05030111工学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12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13土木类土木工程08100114农学植物生产类农学09010115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09030116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09040117医学护理学类护理学10110118管理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120231K19会计学120233K二、专科(13个专业)序号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新闻传播大类新闻出版类新闻学*9601012教育与体育大类语言类汉语言文学*9702013英语*9702024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5医药卫生大类护理学类护理5202316财经商贸大类金融学类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7工商管理类大数据与会计5303028工商企业管理5306019经济与贸易类市场营销53060510电子商务53070111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学类小学教育570103K12公安与司法大类法学类法律事务58040113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管理类行政管理590206注:
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排序。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专业名称后加*的为停考专业,凡停考的专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原文地址:https://jyj.baoji.gov.cn/art/2023/2/21/art_1518_1593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