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研究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在职的法律研究生按照最新的规定也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因为司法考试从2018年开始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也就是说2018年之前的非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可以继续报考司法考试。但从2018年之后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求是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法律研究生是不符合这一条规定的。

在职人员如何考取研究生

【同样是考研,为何从未见过他们学习】

在这次考研成绩下来后,我看到我的分数知道自己这次稳了,我就开始把这个好消息奔走相告,但是我的朋友们跟商量好了似的问我”你怎么考上的,我怎么都没怎么见过你看书!”

其实这也是在职考研人的烦恼,就是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在准备考研。

这也是很多人都会面临的问题,我选择对于考研闭口不谈是因为,我真的害怕受到领导的歧视,虽然我在备考期间也从未耽误过我的工作,也不会利用工作的时间去看书,但是因为公司也是受到了大环境影响,一直都有裁员的风声,站在领导的层面,我准备考研必然就会把一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准备考试上,自然对于工作方面的关注度会有所下降,并且他也会考虑如果你考上了,你的学历是不是就会超过他。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在职人都会选择“偷学”的方式的原因。

2.担心自己意志不坚定,旁人的不鼓励

我是属于那种嘴比脑子快,一时兴起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但这次在我有想法考研的时候,选择先“闭嘴”,接着查了考研的复习流程和相关的资料,给自己恶补了一下常识,开始正式的准备MBA提前面试,直到我目标院校告诉我“面试通过”,我意识到,这是我真正也想要去做的事情,我知道自己无路可退了,我只能选择义无反顾的往前冲,即使旁人的不理解或者不支持,也并不能影响我自己的决定。

3.觉得自己考不上,还想给自己留退路

我当时选择“偷学”也是因为我对自己并没有什么信心,也几乎没有什么把握可以一年上岸,要结识了几个考研的同学,每天在群内互相分享彼此的资料,每天互相督促,其实有时候考研也是需要一些归属感的,所以大家最好在备考的过程中,也找到一个自己的组织(V心:yan3652460)会让自己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找寻一些发泄的出口。

我朋友跟我说“你考研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说明你这个人好学,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呢”其实背后的原因只有考研人自己知道,每一位在职考研的人都有自己的辛酸,所以只能选择偷学的方式。

安徽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2023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入学报到前能够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5.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符合2、3、4、5项其中之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

(六)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当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当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七)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在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拟录取后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加盖就业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