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重庆交通大学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由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学校院校国标代码为10618。学校现有南岸、科学城两个教学校区,南岸校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科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

2.学校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完整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15个博士点、65个硕士点、57个本科招生专业;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有1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占地3000余亩。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2.4万余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5300余名。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后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三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58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57个,其中34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4个大类进行招生;重庆交通大学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普通本科招生专业1个。大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招生大类

大类所含专业

1

土木类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2

水利类

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3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4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5

建筑类

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

6

电子信息类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7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8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9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翻译

11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12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13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

14

新闻传播学类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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